愛因斯坦:三篇闡述宗教觀的文章
《我的世界觀》(What I Believe)
(1930年,發表於《論壇和世紀》第84卷)
我們這些總有一死的人的命運多麼奇特!我們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都只作一個短暫的逗留;目的何在,卻無從知道,儘管有時自以為對此若有所感。但是,不必深思,只要從日常生活就可以明白:人是為別人而生存的──首先是為那樣一些人,我們的幸福全部依賴於他們的喜悅和健康;其次是為許多我們所不認識的人,他們的命運通過同情的紐帶同我們密切結合在一起。我每天上百次的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都是以別人(包括生者和死者)的勞動為基礎的,我必須盡力以同樣的份量來報償我所領受了的和至今還在領受著的東西。我強烈地嚮往著儉樸的生活。並且時常發覺自己佔用了同胞的過多勞動而難以忍受。我認為階級的區分是不合理的,它最後所憑借的是以暴力為根據。我也相信,簡單淳樸的生活,無論在身體上還是在精神上,對每個人都是有益的。
我完全不相信人類會有那種在哲學意義上的自由。每一個人的行為不僅受著外界的強制,而且要適應內在的必然。叔本華說:「人雖然能夠做他所想做的,但不能要他所想要的。」這句格言從我青年時代起就給了我真正的啟示;在我自己和別人的生活面臨困難的時候,它總是使我們得到安慰,並且是寬容的持續不斷的源泉。這種體會可以寬大為懷地減輕那種容易使人氣餒的責任感,也可以防止我們過於嚴肅地對待自己和別人;它導致一種特別給幽默以應有地位的人生觀。
要追究一個人自己或一切生物生存的意義或目的,從客觀的觀點看來,我總覺得是愚蠢可笑的。可是每個人都有一些理想,這些理想決定著他的努力和判斷的方向。就在這個意義上,我從來不把安逸和享樂看作生活目的本身──我把這種倫理基礎叫做豬欄的理想。照亮我的道路,是善、美和真。要是沒有志同道合者之間的親切感情,要不是全神貫注於客觀世界──那個在藝術和科學工作領域裡永遠達不到的對象,那麼在我看來,生活就會是空虛的。我總覺得,人們所努力追求的庸俗目標──財產、虛榮、奢侈的生活──都是可鄙的。
我有強烈的社會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但我又明顯地缺乏與別人和社會直接接觸的要求,這兩者總是形成古怪的對照。我實在是一個「孤獨的旅客」,我未曾全心全意地屬於我的國家、我的家庭、我的朋友,甚至我最為接近的親人;在所有這些關係面前,我總是感覺到一定距離而且需要保持孤獨──而這種感受正與年俱增。人們會清楚地發覺,同別人的相互瞭解和協調一致是有限度的,但這不值得惋惜。無疑,這樣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會失去他的天真無邪和無憂無慮的心境;但另一方面,他卻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不為別人的意見、習慣和判斷所左右,並且能夠避免那種把他的內心平衡建立在這樣一些不可靠的基礎之上的誘惑。
我的政治理想是民主政體。讓每一個人都作為個人而受到尊重,而不讓任何人成為被崇拜的偶像。我自己一直受到同代人的過分的讚揚和尊敬,這不是由於我自己的過錯,也不是由於我自己的功勞,而實在是一種命運的嘲弄。其原因大概在於人們有一種願望,想理解我以自己微薄的綿力,通過不斷的鬥爭所獲得的少數幾個觀念,而這種願望有很多人卻未能實現。我完全明白,一個組織要實現它的目的,就必須有一個人去思考,去指揮、並且全面擔負起責任來。但是被領導的人不應當受到強迫,他們必須能夠選擇自己的領袖。在我看來,強迫的專制制度很快就會腐化墮落。因為暴力所招引來的總是一些品德低劣的人,而且我相信,天才的暴君總是由無賴來繼承的,這是一條千古不易的規律。就是由於這個緣故,我總強烈地反對今天在意大利和俄國所見到的那種制度。像歐洲今天所存在的情況,已使得民主形式受到懷疑,這不能歸咎於民主原則本身,而是由於政府的不穩定和選舉制度中與個人無關的特徵。我相信美國在這方面已經找到了正確的道路。他們選出了一個任期足夠長的總統,他有充分的權力來真正履行他的職責。另一方面,在德國政治制度中,為我所看重的是它為救濟患病或貧困的人作出了可貴的廣泛的規定。在人生的豐富多彩的表演中,我覺得真正可貴的,不是政治上的國家,而是有創造性的、有感情的個人,是人格;只有個人才能創造出高尚的和卓越的東西,而群眾本身在思想上總是遲鈍的,在感覺上也總是遲鈍的。
講到這裡,我想起了群眾生活中最壞的一種表現,那就是使我厭惡的軍事制度。一個人能夠洋洋得意的隨著軍樂隊在四列縱隊裡行進,單憑這一點就足以使我對他鄙夷不屑。他所以長了一個大腦,只是出於誤會;光是骨髓就可滿足他的全部需要了。文明的這種罪惡的淵藪,應當盡快加以消滅。任人支配的英雄主義、冷酷無情的暴行,以及在愛國主義名義下的一切可惡的胡鬧,所有這些都使我深惡痛絕!在我看來,戰爭是多麼卑鄙、下流!我寧願被千刀萬剮,也不願參與這種可憎的勾當。儘管如此,我對人類的評價還是十分高的,我相信,要是人民的健康感情沒有遭到那些通過學校和報紙而起作用的商業利益和政治利益的蓄意敗壞,那麼戰爭這個妖魔早就該絕跡了。
我們所能有的最美好的經驗是奧秘的經驗。它是堅守在真正藝術和真正科學發源地上的基本感情。誰要體驗不到它,誰要是不再有好奇心,也不再有驚訝的感覺,誰就無異於行屍走肉,他的眼睛便是模糊不清的。就是這樣奧秘的經驗──雖然摻雜著恐懼──產生了宗教。我們認識到有某種為我們所不能洞察的東西存在,感覺到那種只能以其最原始的形式接近我們的心靈的最深奧的理性和最燦爛的美──正是這種認識和這種情感構成了真正的宗教感情;在這個意義上,而且也只是在這個意義上,我才是一個具有深摯的宗教感情的人。我無法想像存在這樣一個上帝,它會對自己的創造物加以賞罰,會具有我們在自己身上所體驗到的那種意志。我不能也不願去想像一個人在肉體死亡以後還會繼續活著;讓那些脆弱的靈魂,由於恐懼或者由於可笑的唯我論,去拿這種思想當寶貝吧!我自己只求滿足於生命永恆的奧秘,滿足於覺察現存世界的神奇結構,窺見它的一鱗半爪,並且以誠摯的努力去領悟在自然界中顯示出來的那個理性的一部分,倘若真能如此,即使只領悟其極小的一部分,我也就心滿意足了。
《宗教和科學》(Religion and Science)
(1930年11月,發表於《紐約時代雜誌》)
人類所做和所想的一切都關係到滿足迫切的需要和減輕苦痛。如果人們想要瞭解精神活動和它的發展,就要經常記住這一點。感情和願望是人類一切努力和創造背後的動力,不管呈現在我們面前的這種努力和創造外表上多麼高超。那麼,引導我們到最廣義的宗教思想和宗教信仰的感情和需要究竟又是什麼呢?只要稍微考查一下就足以使我們明白,支配著宗教思想和宗教經驗生長的是各式各樣的情感。在原始人心裡,引起宗教觀念的最主要的是恐懼——對飢餓,野獸,疾病和死亡的恐懼。因為在這一階段的人類生活中,對因果關係的理解通常還沒有很好的發展,於是人類的心裡就造出一些多少可以同他們自己相類似的虛幻的東西來,以為那些使人恐懼的事情都取決以它們的意志和行為。所以人們就企圖求得他們的恩寵,按照代代相傳的傳統,通過一些動作和祭獻,以邀寵於他們,或者是它們對人有好感。在這個意義上,我把它叫做恐懼宗教。這種宗教雖然不是由一些什麼人創造出來的,但由於形成了一個特殊的僧侶階級,它就具有很大的穩定性;僧侶階級把自己作為人民和他們所害怕的神鬼之間的中間人,並且在這基礎上建立起自己的霸權。在很多情況下,那些有別的因素而獲得地位的首領,統治者或者特權階級,為了鞏固他們的世俗權力,就把這種權利同僧侶的職司結合起來;或者是政治上的統治者同僧侶階級為了他們各自的利益而合作起來去進行共同的事業。
社會衝動是形成宗教的另一個源泉。父親,母親和範圍更大的人類集體的領袖都不免要死和犯錯誤。求的引導,慈愛和扶助的願望形成了社會的或者道德的上帝概念。就是這個上帝,他保護人,支配人,獎勵人和懲罰人;上帝按照信仰者的眼光所及的範圍來愛護和撫育部族的生命,或者是人類的生命,或者甚至是生命本身;他是人在悲痛和願望不能滿足時的安慰者;他又是死者靈魂的保護者。這就是社會的或者道德的上帝概念。
猶太民族的經典美妙地說明了從恐懼到道德宗教的發展,這種發展在《新約全書》裡還繼續著。一切文明人,特別是東方人的宗教,主要都是道德宗教。從恐懼宗教發展到道德宗教,實在是民族生活的一大進步。但是我們必須防止這樣一種偏見,以為原始宗教完全是以恐懼為基礎,而文明人的宗教則純粹以道德為基礎。實際上,一切宗教都是這兩種類型不同程度的混合,其區別在於: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道德性的宗教也就愈佔優勢。
【所有這些類型的宗教所共有的,是它們的上帝概念的擬人化的特徵。一般地說,只有具有非凡天才的個人和具有特別高尚品格的集體,才能大大超出這個水平。但是屬於所有這些人的還有第三個宗教經驗的階段,儘管它的純粹形式是難以找到的;我把它叫做「宇宙宗教感情」。要向完全沒有這種感情的人闡明它是什麼,那是非常困難的,特別是因為沒有什麼擬人化的上帝概念同它相對應。】
人們感覺到人的願望和目的都屬徒然,而感覺到自然界裡和思維世界裡卻顯示出崇高莊嚴和不可思議的次序。個人的生活給他的感受好想監獄一樣,他要求把宇宙作為單一的有意義的整體來體驗。宇宙宗教感情的開端早已出現在早期的歷史發展階段中,比如大衛的許多《詩篇》中,以及在某些猶太教的先知那裡。佛教所包含的這種成分還要強烈的多,這特別可以從叔本華的絕妙著作中讀到。
一切時代的宗教天才之所以超凡出眾,就在於他們具有這種宗教情感,這種宗教情感不知道什麼教條,也不知道照人的形象而想像成的上帝;因而也不可能有哪個教會會拿它來作為中心教義的基礎。因此,恰恰在每個時代的異端者中間,我們倒可以找到那些洋溢著這種最高宗教感情的人,他們在很多場合被他們的同時代人看作是無神論者,有時也被看作是聖人。用這樣的眼光來看,像德謨克利特(Democritus),阿普西的方濟各(Francis of Assisi)和斯賓若沙(Spinoza)這些人彼此都極為近似。
如果宇宙宗教感情不能提出什麼關於上帝的明確觀念,也不能提出什麼神學來,那麼它又怎麼能夠從一個人傳到另一個人呢?照我的看法,在能夠接受這種感情的人中間,把這種感情激發起來,並且使它保持蓬勃的生氣,這正是藝術和科學的最重要的功能。
由此我們得到了一個同通常很不相同的關於科學同宗教關係的概念。當人們從歷史上來看著問題時,他們總是傾向於認為科學同宗教是勢不兩立的對立物,其理由是非常明顯的。凡是徹底深信因果律的普遍作用的人,對那種由神來干預事件進程的觀念,是片刻也不能容忍的——當然要假定他是真正嚴肅的接受因果假說的。他用不著恐懼的宗教,也用不著社會的或者道德的宗教。一個有賞有罰的上帝,是他所不能想像的,理由很簡單:一個人的行為總是受外部的必然性決定的,因此在上帝眼裡,就不能要他負什麼責任,正像一個無生命的物體不能對它的行為負責一樣,有人因此責備科學損害道德,但是這種責備是很不公正的。一個人的倫理行為應當有效地建立在同情心,教育,以及社會聯繫和社會需要上;而宗教基礎則是沒有必要的。【如果一個人因為還怕死後受罰和希望死後得賞,才來約束自己,那實在是太糟糕了。】
由此不難看出,為什麼教會總是看同科學鬥爭,並且迫害熱忱從事科學的人。另一方面,我認為宇宙宗教感情是科學研究的最強有力,最高尚的動機。只有那些做了巨大努力,尤其是表現出熱忱獻身——要是沒有這種熱忱,就不能在理論科學的開闢工作中取得成就——的人,才會理解這樣一種感情的力量,唯有這種力量,才能做出那種確實是遠離直接現實生活的工作。為了清理出天體力學的原理,開普勒和牛頓花費了多年寂寞的勞動,他們對宇宙合理性——而它只不過是那個顯示在這世界上的理性的一點微弱反映——的信念該是多麼真摯,他們要瞭解它的願望又該是多麼熱切!哪些主要從實際接過來認識科學研究的人,對於下面這樣一些人的精神狀態容易得出完全錯誤的看法:這些人受著一個懷疑的世界包圍,但卻為分散在全世界和各個世紀的志同道合的人指出了道路。只有獻身於同樣目的的人,才能體會到究竟是什麼在鼓舞著這些人,並且給他們以力量,使他們不顧無盡的挫折而堅定不移地忠誠於他們的志向。給人以這種力量的,就是宇宙宗教感情。有一位當代的人說的不錯,他說,在我們這個唯物論的時代,只有嚴肅的科學工作者才是深信宗教的人。
《科學與宗教》(On Science and Religion)
(1940年9月,發表於《自然》期刊)
要我們對什麼是科學得出一致的理解,實際上並不困難。科學就是一種歷史悠久的努力,力圖用系統的思維,把這個世界中可感知的現象盡可能徹底地聯繫起來。說得大膽點,它是這樣一種企圖:要通過構思過程,後驗(posterior)地來重建存在。但我要是問自己,宗教是什麼,我可就不能那麼容易回答了。即使我找到了一個可能在這個特殊時刻使我滿意的答案,可是我仍然相信,我決不可能在任何情況下都會使所有對這個問題作過認真考慮的人哪怕在很小程度上表示同意。
因此,我想先不去問宗教是什麼,而寧願問,一個我認為是信仰宗教的人,他的志向有哪些特徵:在我看來,一個人受了宗教感化,他就是已經盡他的最大可能從自私慾望的鐐銬中解放了出來,而全神貫注在那些因其超越個人的價值而為他所堅持的思想、感情和志向。我認為重要的在於這種超越個人的內涵的力量,在於對它超過一切的深遠意義的信念的深度,而不在於是否曾經企圖把這種內涵同神聯繫起來,因為要不然,佛陀和斯賓諾莎就不能算是宗教人物了。所以,說一個信仰宗教的人是虔誠的,意思是說,他並不懷疑那些超越個人的目的和目標的莊嚴和崇高;而這些目的和目標是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理性基礎的。但是它們的存在同他自己的存在是同樣必然的,是同樣實實在在的。在這個意義上,宗教是人類長期的事業,它要使人類清醒地、全面地意識到這些價值和目標,並且不斷地加強和擴大它們的影響。如果人們根據這些定義來理解宗教和科學,那末它們之間就顯得不可能朦朧什麼衝突了。因為科學只能斷言「是什麼」,而不能斷言「應當是什麼」,可是在它的範圍之外,一切種類的價值判斷仍是必要的。而與此相反,宗教只涉及對人類思想和行動的評價:它不能夠有根據地談到各種事實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依照這種解釋,過去宗教同科學之間人所共知的衝突則應當完全歸咎於對上述情況的誤解。
比如,當宗教團體堅持《聖經》上所記載的一切話都是絕對真理的時候,就引起了衝突。這意味著宗教方面對科學領域的干涉;教會反對伽利略和達爾文學說的鬥爭就是屬於這一類。另一方面,科學的代表人物也常常根據科學方法試圖對價值和目的作出根本性的判斷,這樣,他們就把自己置於同宗教對立的地位。這些衝突全都來源於可悲的錯誤。
然而,儘管宗教的和科學的領域本身彼此是界線分明的,可是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牢固的相互關係和依存性。雖然宗教可以決定目標,但它還是從最廣義的科學學到了用什麼樣的手段可以達到自己所建立起來的目標。可是科學只能由那些全心全意追求真理和嚮往理解事物的人來創造。然而這種感情的源泉卻來自宗教的領域。同樣屬於這個源泉的是這樣一種信仰:相信那對於現存世界有效的規律能夠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說可以由理性來理解的。我不能設想一位真正科學家會沒有這樣深摯的信仰。這情況可以用這樣一個形象來比喻:科學沒有宗教就像瘸子,宗教沒有科學就像瞎子。
雖然我在上面曾經斷言宗教同科學之間實在不可能存在什麼正當的衝突,但我還是必須在一個重要地方再一次對這個斷言作一點保留,那就是關於歷史上宗教的實際內容。這種保留必然同上帝的概念有關。在人類精神進化的幼年時期,人的幻想按照人自己的樣子創造出了各種神來,而這些神則被認為通過它們意志的作用在決定著,或者無論如何在影響著這個現象世界。人們企求借助於巫術和祈禱來改變這些神的意向,使其有利於他們自己。現在宗教教義中的上帝觀念是古老的神的概念的一種昇華。比如,人們用各種祈禱來懇求所信奉的神明的援助,以求得滿足他們的願望,這一類事實就說明了這種上帝觀念的擬人論的特徵。
肯定不會有人否認,這個認為有一個全能、公正和大慈大悲的人格化了的上帝存在的觀念,能給人以安慰、幫助和引導;因為這個觀念比較簡單,它也容易被最不開化的心靈所接受。但是另一方面,這種觀念本身有它致命的弱點,這是有史以來就被苦痛地感覺到了的。這就是說,如果這個神是全能的,那末每一件事,包括每一個人的行動,每一個人的思想,以及每一個人的感情和志向也都應當是神的作品;怎麼可能設想在這樣全能的神面前,還以為人們要對自己的行動和思想負責呢?在作出賞罰時,神會在一定程度上對它自己作出評判。怎麼能夠把這樣的事同神所具有的仁慈和公正結合起來呢?
今天宗教領域同科學領域之間的衝突的主要來源在於人格化了的上帝這個概念。科學的目的是建立那些能決定物體和事件在時間和空間上相互關係的普遍規律。對於自然界的這些規律或者定律,要求–而不是要證明–它們具有絕對的普遍有效性。這主要是一種綱領,而對於這種綱領在原則上是可以完成的信仰,只是建立在部分成功的基礎上的。但是大概不會有誰能否認這些部分的成功,而把它們歸之於人類的自我欺騙。至於我們能夠根據這些定律很精密和很確定地預測一定範圍內的現象在時間上的變化情況,這個情況已經深深地扎根於現代人的意識之中,即使他對這些定律的內容也許還瞭解得很少。他只要考慮一下這樣的例子就行了:太陽系中行星的運動可以根據少數幾條簡單的定律,事先非常準確地計算出來。同樣,儘管精確程度有所不同,但還是可能事先算出電動機、輸電系統、或者無線電裝置的運轉方式,甚至在處理比這些還要新的事物時也是這樣。
顯然,當一個複雜現象中起作用的因子數目太大時,科學方法在大多數情況下就無能為力了。人們只要想起天氣就可知道,對於天氣,甚至要作幾天的預測也不可能。但沒有誰會懷疑,我們這裡所碰到的是這樣一個因果聯繫,它的起因成分大體上我們是知道的。這個領域裡的現象之所以在精度預測的範圍之外,是因為起作用的因素的龐雜,而不是自然界中沒有什麼秩序可言。
關於生物領域裡的規律性,我們所洞察到的還很不深刻,但至少也已足以使人感覺到它是受著確定的必然性的支配的。人們只要想一想遺傳中有規律的秩序,以及毒物(比如酒精)對生物行為的影響就可明白。這裡所缺少的仍然是對那些具有廣泛普遍性的聯繫的瞭解,而不是秩序知識的本身。
一個人愈是深刻感受到一切事件都有安排好的規律性,他就愈是堅定地深信:除了這種安排好的規律性,再沒有餘地可讓那些本性不同的原因存在。對他來說,不論是人的支配還是神的支配,都不能作為自然界事件的一個獨立原因而存在著。固然,主張有一個能干涉自然界事件的人格化的上帝這種教義,決不會被科學真正駁倒,因為這種教義總是能夠躲進科學知識尚未插足的一些領域裡去的。
但我確信:宗教代表人物的這種行為,不僅是不足取的,而且也是可悲的。因為一種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而只能在黑暗中站得住腳的教義,由於它對人類進步有著數不清的害處,必然會失去它對人類的影響。在為美德而鬥爭中,宗教導師們應當有魄力放棄那個人格化的上帝的教義,也就是放棄過去曾把那麼大的權力交給教士手裡的那個恐懼和希望的源泉。在他們的勞動中,他們應當利用那些能夠在人類自己的身上培養出來的善、真和美的力量。不錯,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任務,然而卻是一個價值無比的任務。在宗教導師們完成了上述的淨化過程以後,他們必定會高興地認識到:真正的宗教已被科學知識提高了境界,而且意義也更加深遠了。
如果要使人類盡可能從自私自利的要求、慾望和恐懼的奴役中解放出來是宗教的目標之一,那末科學推理還能夠從另一角度來幫助宗教。固然科學的目標是在發現規律,使人們能用以把各種事實聯繫起來,並且能預測這些事實,但這不是它唯一的目的。它還試圖把所發現聯繫歸結為數目盡可能少的幾個彼此獨立的概念元素。正是在這種把各種和樣東西合理地統一起來的努力中,它取得了最偉大的成就,儘管也正是這種企圖使它冒著會成為妄想的犧牲品的最大危險。但凡是曾經在這個領域裡勝利前進中有過深切經驗的人,對存在中所顯示出來的合理性,都會感到深摯的崇敬。通過理解,他從個人的願望和慾望的枷鎖裡完全解放出來,從而對體現於存在之中的理性的莊嚴抱著謙恭的態度,而這種莊嚴的理性由於其極度的深奧,對人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但是從宗教這個詞的最高意義來說,我認為這種態度就是宗教的態度。因此我以為科學不僅替宗教的衝動清洗了它的擬人論的渣滓,而且也幫助我們對生活的理解能達到宗教的精神境界。
在我看來,人類精神愈是向前進化,就愈可以肯定地說,通向真正宗教感情的道路,不是對生和死的恐懼,也不是盲目信仰,而是對理性知識的追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相信,一個教士如果願意公正地對待他的崇高的教育使命,他就必須成為一個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