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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禁教敕令

自16世紀初,天主教開始傳入越南。越南史書《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引述《野錄》指出:「黎莊宗元和元年三月日(1533年),洋人名衣泥樞(Ignatio),潛來南真之寧彊.群英膠水之茶縷.陰以爺蘇左道傳教。」這是有記載最早的外國傳教士。

到17世紀初,傳教開始發展迅速,當中包括著名的法籍耶穌會傳教士亞歷山大得路(Alexandre de Rhodes),他於1626年3月抵達安南,晉見鄭主,其後開始傳教。

傳教士企圖改變當地婚姻制度,立即遭到鄭主口喻禁教,這是有記載的越南第一次禁教:

你們在我的國家裡傳播什麼的道義?你們教我的人民只能娶一個老婆,但是我要他們有多妻多妾才能生出很多盡忠於我的民眾。從今天起,你們不得再繼續傳播那個教道,如果不順從這個命令,我會禁止你們作我不喜歡的事情,以及砍掉你們的頭。

1628年禁令

1628年,安南鄭主正式下令禁教,是為安南王朝第一次正式禁教敕令:

我們,安南王之主,知道相當地清楚西洋道士們來我們國境,至今仍未傳播那些敗壞的邪道。但是無人可保證未來他們會傳播什麼教義或存有什麼的陰謀。因此,從今天起,我們禁止我國的全體民眾,不得再跟他們有任何的來往或聽他們說教,否則你們一定被處死。

(Alexandre de Rhodes, Historie du royaume de Tunquin, et des grands progrez que la prédication de lÉvangile y a faitsen la conversion des infidelles .Depuisl’année 1627 jusques à l’année 1646. Composée en latin par le R. P. Alexandre de Rhodes, … et traduite en français par le R. P. Henry Albi,… pp.192, 211)[PDF, source gallica.bnf.fr /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見:http://www.rsd.fju.edu.tw/images/uploads/FJRS/32-08.pdf

傳教士持續無視當地禁教法令,繼續招攬信徒,領導者亦持續下令禁教。

1663年禁令

北越統治者鄭柞於黎玄宗景治元年(1663)下令禁止基督教:

冬十月,禁天下學花郎道。

初,有花郎國人入居國中,立為異道,誑惑愚民,鄙夫鄙婦,多信慕之,聽講之場,群居混雜,男女無別,曩已驅去其人,而書居猶存,弊習未改。至是,復嚴禁之。

1663年禁教令 1663年禁教令
載《大越史記》(圖片來源 Page: 4a & 4b)

(「花郎」即《明史》所說的「佛郎機」(葡萄牙人或西班牙人);「道」即「爺穌左道」)

另一版本:

冬十月,申禁爺蘇左道。

先是有西洋人,號花郎夷,入居國中,以爺蘇異道,誑誘愚民,鄙夫鄙婦,多信慕之,設場聽講,惑溺寖廣,前已驅去其人,而小人習染未改,於是復嚴禁之。」

註:

西洋:《清一統志》:(西洋)明萬曆九年,有利瑪竇,始泛海抵廣州、香山、澳,二十九年,遂入燕京,其徒來者益眾,皆尚天主教善製造。

花郎:《明史》:外國傳謂之「和蘭」,亦在西洋者,俗訛為花郎。清褚學稼《堅瓠秘錄》:明嘉靖末,瑪竇結伴航海,漫游歷諸國,凡六年抵安南,入廣東界。

爺蘇:《野錄》:黎莊宗元和元年三月日,洋人名衣泥樞,潛來南真之寧彊.群英膠水之茶縷.陰以爺蘇左道傳教。

1663年禁教令
1663年禁教令
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圖片來源)

1696年禁令

正和十七年(1696),黎朝下達禁教敕令。

秋七月,申禁爺蘇左道。

爺蘇左道,景治初屢禁之弗止,至是嚴加體察按治,道堂、道書,一切消毀,以絕異端。

1696年禁教令
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圖片來源)

1712年禁令

永盛八年(1712),黎朝再下達禁令。

春三月,申禁爺蘇左道。

爺蘇左道,屢有條禁,而所在官民,貪其貨賂,交相隱蔽,煽惑轉深,乃申定條禁,許見知者,訴告剪其頂髮,刺「學花郎道」四字于其面,並罰錢一百貫,以賞告者,然終不能止也。

1712年禁教令
1712禁教令
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圖片來源)

1755年禁令

景興十六年(1755),黎朝顯宗亦頒布了禁教令。

秋九月,申禁和蘭左道。

初莊宗元和年間(1533),西洋人衣泥樞,始以其道,入沿海膠水南真,陰行傳教,謂之天主道,亦謂之十字教。其言以天堂地獄,分善惡之報,與浮屠氏略似,加以稱罪免罪之說,日夜誑誘愚俗,一為惑溺,雖有條禁,死亦不避。景治正和之間,屢有申禁,而蔽錮已深,終不能革至,是議復加嚴禁,亦不能止也。

註:和蘭左道:即花郎左道,註見玄宗景治元年。

1755年禁教令
1755禁教令
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圖片來源)

1825年禁令

1825年,法國傳教士羅熱洛(Rogéreau)乘坐泰蒂斯號(Thétis)抵達沱灢港(今峴港),並在各地傳教。阮朝明命帝知道後,即下禁教諭令:

西方之道為左道,迷惑人心,敗壞風俗,故應嚴禁傳教,以使吾民歸信正道。

(郭振鐸、張笑梅編:《越南通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頁559)

並命令各地官員嚴格盤查入境的外國船隻。

嘉定總鎮黎文悅上書明命帝,希望放寬對基督教的政策,明命帝便將全國各地的傳教士召到順化,將他們禁錮在順化皇城裡,讓他們翻譯法國書籍,以防止他們外出傳教。同年,明命帝下令全國天主教徒必須放棄信仰,並獎勵捕獲傳教士的人。

由於在1833年的黎文懷之亂中,天主教徒公然參與叛亂,並且還聲稱擁立故太子阮福景的兒子阮福美堂為越南國主,使明命帝更加深切感受到天主教徒對其皇位的威脅。自1834年至1838年,明命帝打壓天主教的情況達到了高峰。據教宗利奧十三世於1900年5月7日公布的公函《最強壯的勇士們》(Fortissimorum virorum),在明命帝在任期間,越南方面的天主教殉道者名單人物,多數為1838年被越南阮朝政府處決。

(資料來源:郭實臘編譯:《萬國地理全集校注》,Global Publishing,2019,頁85)

嚴厲禁教導致隨後法國藉口出兵,1847年法國戰艦在峴港開響第一炮,其後數十年持續攻打越南,1883年,阮朝政府與法國簽訂順化條約,越南成為法國殖民地。